致全体小学生交通安全的一封信
在平凡的学习、工作、生活中,大家对书信都再熟悉不过了吧,借助书信人们可以传递思想、交流信息。相信许多人会觉得书信很难写吧,下面是小编整理的致全体小学生交通安全的一封信,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致全体小学生交通安全的一封信1尊敬的家长:
您好!
交通安全关系到每一个家庭的幸福,每一点意外都会给学生、给家庭带来深深的伤害。随着经济发展,道路上的车辆增多,交通状况也比较复杂,特别是我校近期发现部分学生乘坐农用车和没有营运资格的车辆上下学,还有的家长一辆三轮车、摩托车乘坐多名学生,还发现未到12周岁的小学生骑自行车、骑电动车上下学;存在及大的安全隐患,容易发生交通事故。
学校十分重视学生的安全,经常性的利用晨会、班队课、校园广播、版报、宣传栏等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各种安全防范知识在学生中得到较好的普及,师生安全意识增强。但我们应该清醒地看到,现在的交通安全形势仍有相当严峻的一面。有些同学和家长安全意识淡薄,存在严重的侥幸心理。小学生的交通安全工作是全社会一直关注的热点,学生人身安全关系到每个孩子的健康成长,关系到每个家庭的幸福美满。
为此,学校恳请家长:以学生安全为重,拒绝乘坐超载车、无牌无证车、拼装车、报废车、低速载货汽车以及不符合安全运行技术条件的机动车,不乘坐超员、驾证不符等违规车。严禁家长多接自家之外的学生上下学;(若发生事故责任自负)当您发现这类车在接送我们的孩子时,请您及时向交警、安监、教育等部门举报,及时排除各类交通安全隐患,为我们的孩子营造一个安全的生活环境。
近期全国部分省市发生校车交通事故,造成了人身财产损失,特别是20xx年11月19日山东省发生了一起重大交通事故,已造成11儿童死亡。惨重的教训时刻提醒我们要遵守交通规则,注意交通安全。
人民网北京11月19日电据新华视点微博消息,经山东蓬莱警方核实,19日发生在山东省蓬莱市的两车相撞事故中,现场造成3名儿童及一名司机死亡,后有8名儿童在抢救过程中死亡。
据山东蓬莱市公安局官方微博此前通报,11月19日7时31分,蓬莱市公安局110接到报警,在潮水镇未启用的烟台新机场连接路发生一起大货车与一小型面包车相撞事故。接报后公安机关迅速处警,抢救伤员。截止11时15分,已造成12人死亡,1人轻伤,2人轻微伤。目前肇事司机已被公安机关控制,事故原因正在进一步调查。
学校:xxx
20xx年xx月xx日
致全体小学生交通安全的一封信2亲爱的家长
您好!
幼儿安全事关国家未来和家庭幸福,随着各类车辆增多,交通拥堵程度和交通安全风险加大。
为保障幼儿上下学和出行安全,请家长切实承担起监护责任,做好对幼儿的交通安全教育监管,确保幼儿交通安全。
1、家长做到文明出行,为幼儿树立榜样;遵守最基本的交通规范;做到减速慢行,不急速变道和猛拐插队;礼让行人和其他车辆;严禁酒驾。
2、《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驾驶自行车、三轮车必须年满12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必须年满16周岁。”
3、需要家长驾车接送幼儿的,家长按规定行止车辆,请勿违规停放,配合交警和学校的指挥、引导,共同维护校门口及周边秩序;家长拼私家车接送幼儿的,严禁超员;私自租用车辆隐患大,请勿自行租车接送幼儿。
4、需要统一接送的,要选择正规校车。不让幼儿乘坐农用车、三轮车、拼装车、报废车、其他无牌无证或没有安全保障的车辆,更不得乘坐此类车辆上下学。家长确需用三轮车、电动车接送的,只应接送自家幼儿,不宜同时接送其他幼儿。
5、请家长积极举报非法接送幼儿行为、校车超速超员行为。让我们互相配合,共同努力,保障幼儿安全健康快乐成长。
学校:xxx
20xx年xx月xx日
致全体小学生交通安全的一封信3尊敬的家长:
您好!安全、畅通、有序的交通环境,是我们的共同愿望。近年来,交通事故频发,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较大损失。为营造和维护安全畅通文明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请您认真阅读以下内容并自觉遵守:
1、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牢固树立安全行驶的意识,增强交通法制观念,自觉遵守交通规则。
2、以步行或骑自行车方式出行时,在路上要靠边走,不闯红灯,不乱穿道路。
3、骑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出行时,家长和学生一定要自觉佩戴好安全头盔,提高自我保护能力。安全头盔可吸收大部分撞击力,起到缓冲、减震的保护作用,防止头部受伤,是骑行者遇到危险时的最后一道防线。
4、家长骑行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接送学生时严格遵守“有牌证、戴头盔、限两人、靠右行”等规则。
5、驾驶汽车时自觉系好安全带,不乱停乱放,不闯红灯,不超速、超员、超载,喝酒后不开车。
尊敬的家长,让我们携起手来,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自觉遵守交通规则,营造和维护安全畅通文明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保障生命财产安全!
学校:xxx
20xx年xx月xx日
致全体小学生交通安全的一封信4亲爱的同学们:
新的学期开始了,希望同学们能够提高道路交通安全意识、自我保护意识,以健全的素质和充分的自信适应社会发展,提高自我保护能力,避免交通意外伤害。你们要从自己做起,从班级做起,不断增强交通安全意识,学会自我保护的基本常识,做自我安全的保护者、交通文明的参与者、交通安全的宣传者。
一、路上行走时请注意
安全不放松
01在道路上行走,要走人行道;没有人行道的道路,要在路右侧靠边行走。
02结伴同行时,不要相互追逐、打闹、嬉戏;行走时要专心,注意周围情况,不要东张西望,切勿边走边看书报或做其他事情。
03在没有交通民警指挥的路段,要学会避让机动车辆,不与机动车辆争道抢行。
04在雾、雨、雪天,最好穿着色彩鲜艳的衣服,以便其他交通参与者尽早发现和避让,提前采取安全措施。
二、过马路时请注意
01穿越马路,要听从交通民警的指挥;要遵守交通规则,做到“绿灯行,红灯停”。
02 ……此处隐藏6937个字……文明常识,时刻提醒开车的父母和亲戚朋友文明驾车、车让人,不随意乱停乱放,不酒后驾车;主动向身边的人宣传文明出行的理念,带动更多的人遵章守纪、文明出行。
同学们,遵守规则、文明礼让,会让我们的出行更安全、更顺畅,会让我们的城市更和谐更美好。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养成良好文明出行习惯,共创文明礼让、安全有序、畅通和谐的交通环境。
致全体小学生交通安全的一封信14尊敬的学生家长:
今年12月2日为第三个“全国交通安全日”,国家六部委决定开展以“抵制七类违法,安全文明出行”xxx七类违法即:超速、超载、酒驾、毒驾、闯红灯、占用应急车道、不礼让斑马线xxx为主题的交通安全宣传周活动,为有效预防涉校涉生交通事故,切实保障师生人身安全,请家长朋友共同关注学生交通安全,配合做好宣传教育和校外安全监管。
交通安全需要共同参与,家长要以身作则、安全行车、文明出行,为孩子树立良好榜样,配合学校教育孩子识别交通标志,遵守“走人行道、过斑马线、看红绿灯”等基本交通法规,提高安全意识和避险能力:上下学路上靠边行走,不追逐打闹;不骑无牌电动车,骑自行车不带人,不满12周岁不骑车上路,在日常生活中培养文明行走、安全出行的良好习惯。要教育孩子等车时注意:在站台和车站指定地点等候,不要在停车场、行车道上候车,不要在行车道上招呼行驶车辆;自觉维护乘车秩序,先下后上,以免产生拥挤踩踏。乘车时注意:严禁学生乘坐农用车、货车、“摩的”、拖拉机等非营运车辆,不乘坐无校车标牌的校车,不坐超载、超员车;在车内坐稳扶牢,扣好安全带,不与司机攀谈,不推搡打闹,不向车外投弃物品;严禁将头、手或身体任何部分伸出车窗外;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和尖锐物品乘车。下车时注意:车停稳再下,开门后,先在车门处观察车旁有无车辆驶近,切忌不看车外情况就贸然下车;下车后不要急于横穿道路,应走离车辆前后20米以上,再选择适当机会安全过马路。
文明交通,共同关注;安全出行,从我做起!
学校:xxx
20xx年xx月xx日
致全体小学生交通安全的一封信(精选28篇)20
尊敬的家长:
你们好!交通安全关系到每一个家庭的幸福,每一点意外都会给学生、给家庭带来深深的伤害。随着经济发展,道路上的车辆增多,交通状况日趋复杂,交通事故时有发生。为此,学校十分重视学生的安全,高度重视学生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坚决杜绝学生重、特大交通安全事故发生。学校也做了大量的工作,经常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普及各种安全防范知识,增强师生安全意识。但我们应该清醒地看到,现在的交通安全形势仍十分严峻。
有些家长安全意识淡薄,对孩子安全管理不到位,存在严重的侥幸心理。为进一步增强学生安全防范意识,消除安全隐患,杜绝各类伤亡事故的发生,做到交通安全警钟长鸣。学校发出倡议:教育孩子遵守交通法规,禁止未满12周岁的孩子骑自行车,禁止孩子骑电动车、摩托车上路行驶,杜绝孩子骑未安装制动装置、不符合非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的“死飞”车。凡不按规定骑乘,学校将暂扣车辆,请家长来认领。
家长们,孩子是你们的“第一宝贝”!任何财物都无法比拟的,让我们携手保护好“第一宝贝”,进一步做好孩子安全工作吧。
学校:xxx
20xx年xx月xx日
致全体小学生交通安全的一封信15亲爱的同学们:
你们好!暑假来临,很多同学们对于自己的假期充满了各种期待,或是走亲访友、或者结伴出游、或是参加各种有益活动等,但无论是哪种情况,家长以及孩子总会作为交通参与者参与其中。为保证大家的暑期出行安全,望谟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望谟县教育局在此向全县中小学、幼儿园学生及家长们发出倡议:
一、遵守交通安全法规,养成良好交通习惯
1.参与交通时,家长请教育孩子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规。横过道路时,要按照交通信号指示通行,在有斑马线或人行横道的道路,要走斑马线或人行横道。
2.过马路时注意避让来往车辆。在没有斑马线的路口,要注意避让车辆,并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快速通过。在有信号灯的路口,按照人行横道信号灯通行,不闯红灯。如无信号灯控制的斑马线,可“抬手示意”提醒司机停车让行,并提前侧头观察其他车道车辆,如若车辆没有停让时,千万不要强行通过。
3.学生未满12周岁坚决不骑自行车上路,未满 16 周岁坚决不骑电动自行车上路,未取得相应准驾车型机动车驾驶证的坚决不骑摩托车上路。如符合条件骑行相应车型时,务必佩戴好安全防护能力较强的安全头盔,并且不与机动车抢道、不相互并肩行驶、驾驶电动自行车时严禁后座带人;在骑自行车、电动自行车横过马路或通过交通路口时,要下车推行,不闯红灯,遵守交通秩序。
4.在路上行走时,家长提醒小孩不要边走路边看书、玩手机、听歌、追逐打闹,不得故意在斑马线妨碍其他人和车辆通行。要提高孩子的自身防范能力,教育孩子“被看见、被听见”才安全,让孩子“知危险、会避险”防止发生交通事故。
二、文明出行,抵制丑陋交通行为
1.搭乘公交车辆,按照先下后上的要求上下车辆。乘坐车辆时按法律规定系好安全带,不要将头和手及身体其它部位伸出窗外,尤其是车辆天窗,不要向车外抛掷物品。
2.孩子乘坐车辆中不要与驾驶人和乘车人嬉戏打闹,以免妨碍驾驶人的正常驾驶。
3.不乘坐无牌无证车辆;不乘坐非法营运车辆;不乘坐超员、超速车辆;不搭乘驾驶人酒后驾驶、疲劳驾驶车辆,更不能三两个同乘一辆电动车;上、下车时要依次排队,下车后不要从车辆盲区突然横穿道路,不翻越隔离护栏,不横穿绿化带。
三、家长做好表率,文明驾驶,安全行车
1.在驾驶车辆时,要系好安全带,要文明礼让行车,不闯红灯、不超速行驶。不酒后驾车,开车不拨打和接听手持电话,不做与驾驶无关的事。要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做到安全、文明驾驶。
2.驾驶车辆通过交通路口时,请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并依法礼让行人,一定要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才能通过。
3.机动车通过斑马线前,首先要减至安全车速,观察斑马线是否有信号灯,有信号灯的按照信号灯通行;无信号灯的斑马线,行人前进方向的两个车道的车辆必须依法停车礼让后通过。
4.行车时不疲劳驾驶,不占用应急车道,不抢行,不强行超车。
5.依法服从公安交警的指挥,不随意上、下乘客,要有序停放车辆,不违章停车。
孩子是祖国的未来,家长更是孩子的表率。交通安全关系到每一个家庭的幸福美满,望谟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望谟县教育局真诚希望各位家长及孩子们在外出时,要杜绝交通违法,安全文明出行。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为孩子们的健康安全成长撑起一片灿烂的蓝天,为孩子们安全出行营造一个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最后,预祝同学们假期愉快、平安,祝各位家长工作顺利,阖家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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